第 10 章 被允許嗎(2 / 2)

大明小貪官 參果寶 3514 字 1個月前

不主動,不負責!和個渣男有什麼區彆!

汪禮遠極會看眼色,見秦修文臉色不好看,又看看下麵還在磕頭的流民,暗地裡不屑地撇了撇嘴:“大人,要不就讓縣裡的富戶出來開個粥鋪,一日三餐供著,讓他們彆生事就好。”

要他說這些就是個刁民,把他們這些當官的高高架起,可不就是為了施粥放糧麼?不過秦大人第一次當父母官,而且之前也沒遇到過這種事,有些心緒起伏也正常。

到時候讓富戶開個粥鋪施粥,全了他們做善事的好名聲,又能養活這些刁民幾日,省的他們鬨事。

孫文秀自然也是稱好,又不用撥縣衙賬上的銀子,又暫時了了此事,何樂不為?

秦修文點了點頭,汪禮遠心下一鬆,便聽秦修文道:“讓富戶施粥一事,就交給汪縣丞了,不過記住,施的粥要立筷不倒,同意施粥的富戶,待此間事了,本官自有獎賞。”

汪禮遠原本心裡輕鬆,他在此地做了五年多的縣丞了,和此地的富戶鄉紳都關係不錯,可是誰知道秦修文還要求施的粥要立筷不倒,這可要耗費多少米糧?還有誰樂意做這個事情?

至於什麼獎賞,能有什麼獎賞?不過是一些虛頭巴腦的口頭獎賞,那些人又不傻!

一般施粥,都是清湯寡水裡麵放幾粒富戶不吃的陳米粗糧,博個名聲罷了,誰還是真的去救那些人了?

見汪禮遠領命後沒有去辦,秦修文知道這裡麵有難處,卻也不表現出來,反而裝作疑惑道:“怎麼?可有不妥之處?”

汪禮遠不敢得罪上峰,連忙道:“稟大人,難處肯定是有一些,畢竟下官還要去遊說那些富戶,這一時半會兒的,恐怕辦不妥。”

汪禮遠打著官腔,不說自己辦不到,而是采用拖字訣,為的就是讓秦修文知難而退。

秦修文擺擺手:“無妨,你先去辦,這邊先由我們縣衙施粥,再由富戶們頂上,屆時也算是一樁美談。”

汪禮遠心裡放下了一些,知道秦大人也是想要搏名聲而已,不是真的想要救那些刁民,也不是為了為難他。

隻是這個名聲博的代價太大,人家富戶們不一定依從呢!

主簿孫文秀聽了秦修文的話卻是大驚失色,湊近秦修文壓低聲音道:“大人,您忘了,咱們縣衙糧倉,無糧了。”

“無糧”二字說的極輕,但是卻如一道驚雷灌入秦修文耳中,讓他倒吸了一口涼氣!

等秦修文腦海中將縣衙糧倉之事一捋,頓時就知道了前因後果,忍不住都想把身上的官服脫下來燒了——這糟心的縣令,誰愛當誰當去!

這事竟也怪不了前身,畢竟在他來新鄉當縣令之前,這個縣衙的糧倉早就已經空了!

隻其中自然有寅吃卯糧之故,更多的則是官吏上下勾結,盜賣糧倉之糧,富了自己的口袋,而等到真正遇到了災年,那就無糧可賑!

你說如果查到了會不會被砍頭?當然會!但是一般上麵不允許大規模的開倉放糧。

預支一些糧米是可以的,屆時原數歸還即可,但是想要開倉放糧,是需要上級批準的,上級會批嗎?上行下效,上麵府衙的糧倉就滿了?

上麵不批,又沒有權限開倉放糧,糧倉中到底有沒有米,是陳米壞米還是砂石?又有誰知道?

秦修文曾在史書上看到過明代貪腐之風甚重,那也隻是掃過幾眼,寥寥數筆而已,根本不入心。

而此刻身處其中,秦修文才真正知道其間的嚴酷,他想在大明做一個好官,可能嗎?被允許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