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6 章 一毛不拔(1 / 2)

大明小貪官 參果寶 3403 字 1個月前

等到汪縣丞和孫主簿走遠了,季方和還沒從剛剛拿出銀子的肉痛中緩過勁來:“大人,這次咱們實在是下了大血本了,您確定這銀子還拿的回來嗎?”

雖然之前秦修文有對他說過為何要拿出這筆銀子,可是一下子舍了一半身家,季方和覺得心裡沒著沒落的。

秦修文暗笑,沒想到這個季方和是這麼貪財的一個人,又不是花他的銀子都那般不舍得。

不過這也從側麵說明,原身是極為信任季方和的,就連自己的私庫也交給他打理,而季方和也確實處處為原身著想,兩人之間的情誼,不是簡簡單單的上下級關係可以言說的。

秦修文喜歡貪財的人。

其他東西秦修文保證不了,但是錢財麼,很早之前對秦修文來講就不過是一串數字而已了。

“千金散儘還複來罷了。這銀子,隻有花出去了才是自己的,攥在手裡的大部分最終都是為他人作嫁衣。”

季方和一愣,將秦修文的話仔仔細細放在心中咀嚼了一番,才忽然驚呼出聲:“大人,您說的這個話,真的再有道理不過了!我以前怎麼沒有從這個方麵去想過?”

銀子,隻有花出去的才是自己的!一點點都沒有錯啊!

攥在手裡,積攢著銀子,每日夜間去數一數,自然是一種莫大的快樂,可是最後這銀子到底落在誰手上呢?

好一點的,留給子孫後代;差一點的,說句不詳的,抄家滅族的時候,充繳國庫都算是好的,可能最後又落在了哪個貪官手裡!

倒還不如這個時候花出去,贏得官聲,獲取民心,尤其是在那可能還留在衛輝的潞王麵前,博得一定的好感度,對元瑾的以後,定有好處。

自然是秦修文將其間厲害關係都一一和季方和說明了,才讓季方和同意把銀子“借”出去。

曾經的原身和季方和,不是沒有想過做一個好官,為國為民。但是官場氛圍如此,如果你要獨樹一幟,做個好官,那你在這個官場上就是格格不入的存在。彆人都收的銀子,就你清高,你不收?是準備和他們劃清界限,以待日後告發?還是早就站了彆人的隊伍,不屑與他們為伍?

既然到了此地,就要按照老規矩辦事,否則你這個人就是不上道。

一個人想要保持赤子之心很難,但是一個人想要墮落沉淪,非常容易。

秦修文是知道原身的抱負和所思所想的,當時原身在科舉場上一帆風順、意氣風發的時候,也曾以曆代名臣先賢為榜樣。

朝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。

將相本無種,男兒當自強。

學乃身之寶,儒為席上珍;

君看為宰相,必用讀書人。(注1)

這是多麼豪邁的激揚奮發,在原身刻苦讀書的每個日日夜夜都如座右銘一般陪伴著他、激勵著他,卻在原身為官之初,就被擊碎的個乾淨。

而季方和曾經以為,他和元瑾,隻有與官場眾人沆瀣一氣這一條路可以走,而如今,元瑾卻說,他們可以走出他們自己的路。

自己的路,太過“昂貴”,一下子就要舍掉一半身家,但是如果至此能夠扶搖直上,那麼五千兩,也不算什麼!

季方和痛定思痛,再次肯定自己和秦修文的想法,季方和甚至想的比秦修文還要遠——以後官做的夠大了,還怕沒有銀子花嗎?

想到這裡,季方和感覺自己的心痛之感稍微好了一些,這才有心思問起了其他:“大人,您剛剛說那來賑災的葛大人此次賑災後必然調離中樞,這是何意?”

這件事秦修文事先沒有和他說起過,但是季方和最知道秦修文的底,他們哪有什麼靠山,一切不過是秦修文自己的推測而已。

秦修文也不瞞他:“上次我已經和你說了,那錦衣衛李千戶是來保護潞王的,自然知道潞王的身份,李千戶和太後一個姓,必然是潞王的外家,由他來保護潞王,最是萬無一失。”

還有誰,比外戚之家的人,更擁護皇位上的人和潞王呢?除非李家人想要造反,但是他們一門已經從底層爬到了整個大明的最頂層,李太後曾經也是大權在握,如今也放權了出去,他們李氏一族,沒有任何必要去更進一步,且曆史上也從來沒有提到過李氏有不軌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