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花使者 一直在等她(1 / 2)

唱完歌,程雪漫回到黃雨盛和詹懷寧那,三個小夥伴湊在一起。

詹懷寧最近心情不好。

“他太冷漠了,最近都不主動和我說話。以前他不是這樣的,以前他對我可好了。”說著,詹懷寧眼角擠出兩滴清淚。

以前他不是這樣的。

程雪漫看向那個自從進來,就坐在角落,一言不發,悶頭喝酒的樊淩宇。

實在搞不明白,他最近怎麼了。

雖然還是和她坐第一排,還是會和她借筆記,拍照片,但是她能察覺到,他變了。

“難道說,他移情彆戀了?唔……”

“寧寧彆哭。”黃雨盛連忙拿紙巾給她擦眼淚。

“操,我怎麼能為男人哭?簡直是詹家的敗類。算了,詹家的敗類夠多了,不差我一個。”

詹懷寧拭去眼淚,“來來來,何以解憂唯有杜康,漫漫陪我乾一個。”

程雪漫會喝酒,小的時候,大人們喝酒,她會偶爾蹭一個瓶底。

啤酒度數低,不會喝醉人。

後來,她讀初中住校,心情惆悵迷茫的時候,會偷偷買一罐啤酒。

農村中學,周圍都是大山,她去學校後山,找個沒人在意的角落,一口啤酒,一口辣條。

她吃的自在得意,告訴自己,一醉解千愁,吃完喝完,她就給自己加油打勁,這次月考,一定要考到年級前十……

再後來,她考進省重點高中,零花錢上寬裕了一點,啤酒辣條的組合,就升級為啤酒香腸,3.5元三根脆脆腸,再加一罐嶗山啤酒,每次取得好成績,她都會獎勵自己。

她有過一次伶仃大醉的經曆。

那是高考結束後,她知道了高考成績那天,正在鎮裡網吧打工。

得知她的好成績,老板很高興,給她放了一天假,工資照發。讓她去和家人出去好好吃一頓。

程雪漫當時出走網吧,直接去了隔壁超市,在貨架前徘徊許久,出來時,袋子裡裝著一小瓶白酒和各種零食。

她要好好放鬆一下。

家是不能回的,她去了鎮子裡最便宜的旅館。

逼仄的空間,不隔音的牆壁,她一邊聽著隔壁男女大開大合的撞擊與呻‖吟聲,一邊喝酒。

沒多久,她就醉得人事不知了,一個人在旅館裡,睡得昏天暗地。

這便是她的慶祝方式。

她是一個人,摸索著掙紮著長大的。

喝酒在她來說,不是一件陌生的事情。

程雪漫拿起酒瓶,和詹懷寧碰了一個,然後就小口小口的抿著。

“學妹,不喜歡喝酒?”

顧之逸拿著一杯紅酒走過來,他今晚喝了很多酒,走路姿勢都有些搖晃,他坐到程雪漫旁邊,剛想去和她碰杯,杯子裡的酒灑了出來,滴在程雪漫裙子上。

白色的裙擺上,立刻擴散出幾塊深紅。

顧之逸眼睛盯著裙擺上的紅塊,眼神暗了暗,大著舌頭道歉:“對不起對不起,漫漫妹妹,我給你擦擦……”說著,就要去用手擦,程雪漫蹭地站了起來。

“沒關係,我去衛生間處理一下。”程雪漫推門走出包廂,倏地,熱鬨喧囂被關在身後。

問清服務員衛生間位置,她低著頭,貼著牆壁,往衛生間走。

她揪起被染紅的部分,先沾了點水,又抹了一點洗手液,用手搓了兩分鐘,再用水洗掉。

紅色酒漬被洗的乾乾淨淨,她臉上露出笑容,裙子雖然不貴,可她隻有這一條。

她不想回包廂了,抽出幾張擦手紙,蓋在裙子濕處,用手捂熱,直到擦拭紙吸足水變濕變軟,就再換一張,如此反複,等把第四張擦手紙拿掉的時候,裙子上已看不出濕印。

衛生間的門,不斷被打開。有人進來上廁所,有人站在鏡子前補妝,程雪漫站在角落裡,聽著外麵的熱鬨聲音,感到很疲憊。

是那種刻意迎合彆人的疲憊。

黃雨盛人很好,可是太愛熱鬨了,如果不是因為她,她不會來的。

有這個時間,不如在寢室學習,甚至看一部韓劇,也比這來的自在。

最近有一部韓劇《我的公主》特彆好看,可她忙於打工和競賽,根本沒時間看。

她心裡隱隱覺得,現在的一切都是不對的。

黃雨盛家庭條件特彆好,她父母開公司,根本不用發愁生計問題。

可她不一樣,她沒有退路,回頭看,就是那片貧窮閉塞的大山。

她好不容易飛出來了,就不能再回去。

KTV裝修富麗堂皇,程雪漫站在連地磚都是金色的衛生間裡,進了嚴肅的自我批評。

不能看著眼前的熱鬨,就忘記了身後的一無所有,無依無靠。

唐嬌經常轉述她男朋友的話,從國際局勢到校門口的小攤亂象。

說白了,就是向她們顯擺。

不過有些話,程雪漫覺得沒白聽。

我男朋友說:“現在就業壓力特彆大,如果不努力提升自己,畢業就是失業。”

畢業就是失業,多麼可怕呀。

唐嬌在她男朋友影響下 ,已經打算轉專業了。

“去學會計,每個公司都需要財務,我可受不了敲代碼,痛苦死了。我男朋友建議我學會計,把證考到手,永遠不會失業。”

每個人都在為未來做打算,而她現在卻參加彆人的官宣派對。

那個雷胤,一點力氣不出,坐享其成,還要占用彆人的時間,陪他開心。

真是越想越不劃算。

要不現在就走吧,等回到寢室,再告訴黃雨盛。

來個先斬後奏,反正詹懷寧陪著她。

想到詹懷寧這個超級富二代,程雪漫就更堅定了,阿西吧,再不學習就回家種地了。

*

她推開門,走廊裡五顏六色的燈光,恍若遊樂園一般。

一道欣長身軀落入視線,程雪漫先是感歎了一句賞心悅目好身材,然後發現,那是樊淩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