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. 14 ……(2 / 2)

銀爵也想到了這些,但是還是有疑點,“如果說嘉德羅斯時神明欽定的人,那麼金呢?他在生死搏上連名字都沒有,還有他靈魂上那個印記到底是什麼。”

大家的目光集中在格瑞身上,雷獅戲謔地看向格瑞,“你最好說出來,惡魔找了個無法觸碰的靈魂可是虧本的買賣。他和你定下了契約,你要完成他的願望,那個傻小子到底許了什麼願望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格瑞迎著灼灼目光極其自然地說出了這句話,“我不知道金和我許了什麼願望。”

“什麼?”雷獅覺得不可思議,沒有那個惡魔會沒談好交易就直接定契約的,即使是格瑞這種惡魔裡的另類也不會做出這種出格的事。

格瑞明白雷獅的想法,解釋道:“我說的是實話,我真的不知道。當初定契約的時候金就沒有說自己的願望,是我把金舉出來的三個例子當做了他的願望。”那時金說的是他想回登格魯家,想掌權,想改變一些事情,而不是他要。這事也是沙利爾死後,金才和格瑞解釋清楚的。

“也就是說在你以為金許願的情況下定了契約,而金真實的願望你並不知道。”安迷修單手扣在下巴上思索著已知的信息,“而金身上的金色印記我也檢查過,是神使級彆以上的人才能留下的印記,通常被用來保護和選定一個人。如果金色印記不去除,格瑞你將永遠無法得到金的靈魂。”

“我知道,但我不在乎。”格瑞說得絕對,他認定的是金,而不是一個可不可以得到的靈魂,“現在金是我的,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。我會找到辦法祛除金身上的金色印記,不論這是誰留下的。”

“小心藍眼睛的人類,格瑞這可是你告訴我的,你自己可彆不遵守。”雷獅對格瑞這副模樣看不上眼,對著一個人類的靈魂執著於此,早晚格瑞會在上麵栽跟頭的。

格瑞對雷獅的諷刺不予理會,“我心裡有分寸,哪怕是金的靈魂不歸我也無所謂。本來我就不是非要吃人類的靈魂,一切都是為了打發時間而已。”

“啊,說的真好。”雷獅無比認同格瑞的最後那句話,但是想到卡米爾他就覺得自己不能放手,“遇到了契合自己心意的靈魂,又得到了自己的精心培養,要是輕易放棄了我才會不甘心。”

“雷獅,作為天師我不該管你的作為,但是我還是要說一句。人類的靈魂是他們自己的,請你不要以自己的意願隨意塑造那個孩子的靈魂。”

“嗬,說得這麼義正嚴詞你有比我好到哪去。你不也是謊稱自己是守護天使才待在那個女孩身邊麼。左手公理,右手正義,天使的準則簡直虛偽至極。”

眼看雷獅和安迷修就要動手,銀爵阻止道:“夠了,我不想為惡魔和天使的鬥爭而加班。”隨後看向格瑞,“紫堂告訴我,金是被他的姐姐養大的。據我所知,十年前神使奉光明神之令下界尋找新神,三年後因為光明神陷入沉睡而回歸九重天。時間正好可以和金的姐姐的離開對上,不出意外金的姐姐應該就是七大神使之一,她能在金身上留下印記說明金可能是新神。”

“那嘉德羅斯呢,”安迷修問道,“既然金是神使找到的新神,那麼嘉德羅斯為什麼能使用大羅神通棍。難不成有兩個新神?”

關於這些銀爵也沒法回答,而且金和嘉德羅斯的相似之處太多了。

金是清晨照亮世界的冬日暖陽,嘉德羅斯時正午統治一切的灼熱驕陽;金是無儘黑暗中溫暖一切的光芒,嘉德羅斯時青天白日都無法遮蓋的光芒。雖然兩人不儘相同,但也確實是很像了。

“這個我沒法確定,他們在生死搏上什麼都查不到。不過格瑞,他們都對你有莫名的執著,我想問問這是為什麼。”

金,格瑞和嘉德羅斯三個人之間在貴族裡也算是經久不衰的談資。金對格瑞分外在意,嘉德羅斯心比天高卻次次找上格瑞,想把格瑞從金身邊拉走。所以不少人都在猜測,金和嘉德羅斯關係不好的主要原因是格瑞,兩人都心儀這個冰冷無情的執事,所以在政事上也格外敵對。

“金喜歡我,但嘉德羅斯我不清楚。”格瑞能感受到嘉德羅斯對他的執著,可他不覺得嘉德羅斯是真的在意他。不過金每次都會因為嘉德羅斯而格外在意自己,這讓格瑞有種滿足感,“嘉德羅斯找我最多的是為了打架,他相當在乎自己的力量。”

這是實話,也是大家都能感受到的。像嘉德羅斯那樣的人,誰都不信他會為了愛情而思考。

雷獅對這些不感興趣,打開懷表看看馬上就要到甜點時間了,他沒必要在這裡浪費時間了。

“卡米爾該吃甜點了,你們在這裡繼續聊,我得回去照顧我的小貓咪了。”

說完雷獅就毫不留戀地離開了,安迷修也看下懷表,“在下也該走了,和小姐約定的時間到了。下次再說,希望可以幫到你,銀爵。”

天使翅膀一震,飛往遠方。

格瑞和銀爵相對,兩人都在對方眼裡看到了反感和厭惡。

銀爵慢條斯理地收起生死搏,“格瑞你的父親應該是個天使吧,可惜你沒有選擇天使而是選了惡魔。”

“與你無關。”格瑞不喜歡彆人拿他父母說事,“你好好完後審核靈魂的工作,不要傷害金。”

看著格瑞離去的身影,銀爵想起雷獅說的那句話。

兩個惡魔都陷了進去。

人類的靈魂呐,真是令人著迷。

——TBC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