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金不昧的男人 原來,他真的就住自己……(1 / 2)

突然想愛你 笨蛋妖精 2533 字 1個月前

於承歡有個每天出門早晨慢跑的習慣,在她搬到這個新家以前,就一直在堅持。不知道是不是前男友是醫生的原因,她一直就是個健康寶寶,感冒都很少得,她把這歸功於自己良好的生活習慣,例如每天晨跑,每天三餐定時定點,而且葷素搭配,從來不挑食,不抽煙不喝酒,堅決不熬夜。時下生活方式這麼健康的年輕人,真的少找了。

三、四月份的天氣對她來說還不錯,剛剛過去寒冬,晨跑的時候,發現路邊綠化帶的小花都開了,一片盎然生機。這是她最喜歡的,心情不錯啊,等跑完去吃早點。每天雷打不動的豆漿,還有加一顆茶葉蛋,包子炒肝也好,總之有的吃就很開心。

於承歡感覺身後一直有人在跟著她。大早上起來的,就打劫?也太膽大了吧?不過這打劫的人,是不是笨了點兒?呼吸這麼重,不怕被她發現嗎?聽著身後越來越粗重、急促的呼吸聲,於承歡再也忍不了了,停下腳步轉過身,就看到一個男人穿著黑色的阿迪達斯運動裝,腳下是阿迪新款的運動鞋,看這樣子也是晨跑鍛煉的。就他?那男人蹲下身,像是再也跑不動了,然後就蹲在地上不停的喘息,眼睛還盯著她不放。她認識他嗎?應該沒見過吧。她小心的走近他“喂,你沒事兒吧?”

“你。。。。。。你的錢包。”這男人伸出手,亮出一個黑色米奇的真皮錢包。然後喘的更加的厲害了。

“你哮喘?帶沒帶藥?”於承歡接過自己的錢包,對這男人的印象好不少,這男人就是為了把錢包還給她,不顧自己有哮喘,一直跟在她後麵跑?“要不我打電話叫醫生?”

那男人一個勁兒的搖頭,眼睛閉的緊緊的,手使勁兒的抓著胸口的位置,看樣子是很難受了,她是很想幫他,但不知道怎麼幫啊。看他另一隻指向他自己的衣兜裡,她過去從他衣兜裡掏出一瓶藥——氨茶堿片,他果真是有哮喘啊。於承歡倒出三片白色小藥片兒,喂他服下,看著他過了將近十分鐘,呼吸漸漸平複下來,臉已經慘白了。仔細看這男人,還挺耐看的,一頭烏黑利落的短發,瘦削的臉型,深刻、立體的五官,薄且有些蒼白的唇,身形也是不錯的。這個季節,他穿的不算單薄了,比她穿的還厚,可依然顯得清瘦。看他喘息過後,微微蹙著的眉,那麼濃黑且長,好像書裡描寫的那種劍眉,而且一點都不雜亂。下巴青青的但卻不顯得邋遢,反而多了些男人的魅力。於承歡是最討厭小白臉兒的,就像自己之前那個醫生男朋友,看了就倒胃口,老人說:小白臉沒好心眼。真是一點兒都沒錯。眼前這男人,雖不花樣,卻極英俊的。“你怎麼樣,好點兒沒。”看著他長出了一口氣,比剛剛要好多了。“能走嗎?”

“沒事了,謝謝你。”男人衝承歡點頭微笑,這男人還真是禍水呢,這一笑,露出能做牙膏廣告的雪白牙齒,整齊而漂亮。就是他的唇色和牙齒的顏色太靠色了。

“該我說謝謝你吧?要不是你,待會兒吃早點沒錢付賬就慘了。”於承歡看著他“你也沒吃早點吧?我請你。”

“我。。。。。。不用了吧?”他皺眉,自己從來沒有吃早點的習慣啊。他有一個永遠不知道餓的胃,基本上三餐都不吃,也沒什麼感覺。

“你剛剛哮喘犯的那麼厲害,這會兒都沒體力了,不吃點兒東西怎麼行。就這麼定了,你再歇會兒,咱們找地方吃早點去,我餓。”跑了一個小時了,不餓才見鬼。

“好。”男人緩緩站起身“走吧,你想吃什麼”

“你現在可以走了嗎?”於承歡看著他,臉色比剛剛好看了些,但不確定他這麼快就可以恢複到行動自如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