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魏謙用他的童年糾結了一個更加……(2 / 2)

大哥 priest 4478 字 1個月前

可她偏不,她選擇當一個好逸惡勞的女瘋子,白長了那鮮花一般的模樣。

魏謙意識到自己終於擺脫這個女瘋子、終於再也不會見到她了,他心裡難以抑製地難過起來,仿佛看見了大把的生命和光陰在他麵前風馳電掣地奔跑而過,而他竟然連一把尾氣都沒來得及聞,一切就都已經煙消雲散了。

可他不想露出任何感情,他認為自己合該憎恨這個女人,對她的一切感情都是軟弱而犯賤的,所以魏謙逼著自己這樣想——她這是活該。

魏謙命令自己回憶起他五年來地獄一樣的生活,用他最深的冷漠地問她:“婊/子,你乾嘛要把我們生出來呢?”

女人神色迷茫地思考了半天,回答說:“誰知道呢?”

魏謙就出離地憤怒了,如果沒有她這個“誰知道”,說不定他這輩已經投胎成了一個富二代或者官二代,現在說不定也能人模狗樣的了!

於是他在她的肩膀上輕輕推了一把,罵了一句:“去你媽的。”

真的隻是輕輕推了一把——誰知道下一秒她就不行了。

她渾身抽搐,眼睛睜得像乒乓球一樣大,然後倒氣倒了足足五分鐘,喘氣成了一個乾癟的風箱,生生受了一回血罪,才終於成功地翹了辮子。

那年魏謙不到十三周歲,還是個青蔥少年,剛上初二,帶著個拖著兩行鼻涕的小妹妹——小寶五歲,狗屁也不懂,隻會在一邊呆呆地看著大哥和媽媽。

魏謙愣是讓女人的屍體在家裡展覽了兩天,乃至於都發臭了,他也沒想好該怎麼處置。

死人睡得地方比活人還貴,賣了他們兄妹倆也買不起一塊墓地——更何況魏謙連送火葬場的錢都不打算出——他媽已經死了,死人怎麼著都能湊合,可他得活著,他得交學費,他還得養活妹妹。

最後,魏謙決定找個良辰吉日,湊合著拿破涼席把這屍體一卷,直接扔進垃圾堆裡,讓她自行降解回歸大自然去。

不過沒等實行,魏謙他媽的幾個小姐妹找到了他們家,用事實表明,就算是秦檜,也有仨瓜倆棗的朋友。

她們一起攤錢辦好了她的後事,算是把她送走了,一個女的告訴魏謙,她生得就不體麵,總不該死得也這樣不體麵。

操辦後事剩下的一點錢,她們留給了魏謙和他的妹妹小寶,魏謙又翻箱倒櫃地把女人留下的一些首飾賣了,這些東西原來是女人的命……不,比命還寶貴。

她的寶貝兒子早就看它們不順眼了,她一閉眼,立刻就給抖落出來賣了。

用這一點微薄的積蓄,魏謙過上了養著個小拖油瓶的日子,艱難地過了一年多,他初中畢業了。

中考三天結束,最後一天,魏謙交了卷子,騎車回家。

他讀書很像那麼一回事,打零工當混混,都沒能影響他的成績,因為學校是他和“未來”和“希望”,和“體麵的生活”這些詞唯一的聯係,他拚了命地都想抓住。

沿途魏謙買了幾個饅頭,把車停在一大片筒子樓建的簡陋的自行車棚裡,拎著東西往家走,就看見了那個小崽子。

小崽子細手細腳瘦骨嶙峋的,就顯得腦袋大,比小寶高一點,但是高不到哪去,也許和她差不多大。

他穿著一件大人的“二杆梁”背心,下麵光著,鞋也沒有,背心上湯湯水水,什麼玩意都有,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國河山姹紫嫣紅,正在一個小胡同的垃圾堆旁邊掏垃圾吃。

這麼一個小東西,也不知道是怎麼活下來的,連野狗也欺負他,魏謙經過的時候,小崽子正跟一條狗在一個小胡同裡對峙——為了半罐彆人扔了的牛肉罐頭。

野狗瘦巴巴的,個頭卻不小,眼冒紅光,不知道有沒有狂犬病,但是在城市打狗運動如火如荼的時候還能活下來,大概也是狗中豪傑。

本來魏謙是不打算理會的,像這種小崽子,個把月總是能見著一個,不小心被生下來了,不小心活了,還沒有父母雙全的命,過一陣子差不多也就死了,可就在魏謙往那邊瞟的時候,正在那人狗情未了的小崽子居然碰巧也抬頭看了他一眼。

就這麼片刻的機會,野狗抓住了,見它的對手一分神,立刻撲了過去,小崽子大概是被人圍追堵截得時間長了,反應十分敏捷,往旁邊一撲,就躲過去了,於是那條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撲到了魏謙少年的腳底下。

這畜生紅著眼,鼻翼裡發出呼哧呼哧的動靜,像是急紅了眼,敵我不分,對著一個打醬油的無辜群眾一通狂吠,呲出一嘴大黃牙。

魏謙正盤算著自己萬一考上高中,學費該怎麼解決的問題,沒打算理會它,抬腿要走,結果也不知這畜生是怎麼想的,居然一低頭衝著他的腳脖子來了一口。

魏謙忙一縮腳,沒咬著。

魏謙當時十三四歲,爹死娘死還帶著個隻會流鼻涕的妹妹,儘管考試發揮得一流,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,處境淒慘。這樣長大的孩子,他的性情如果不憤世嫉俗,那是不大正常的——因為那意味著他太會表演,將來很可能會變成個高智商的反社會分子。

所以正滿腹煩心事的中二少年當場就急了,抬腿給了野狗一腳,他從小和混混們長大,慣常動手打架,這一腳分量不輕,直接把大狗踹到了牆上,野狗依然不依不饒,又一口咬在了魏謙的鞋上——幸好這雙鞋是撿來的塑膠鞋,雖然又硬又不透氣,但是好在結實,沒咬透。

魏謙甩了一下,見甩不開這條死狗,於是用腳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,又從旁邊撿起一塊磚頭,下了狠手砸在了這狗中豪傑的腦袋上,砸了一下,豪傑就鬆口了,砸了兩下,豪傑就頭破血流了,徹底成了個鬼雄。

人,還有狗,在這個時候、這種地方,其實都是一樣的——好比有的人西裝革履好房好車,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。而還有一些人和狗,注定在這樣一條充滿了垃圾的小路上,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,流血流汗。

同人不同命,同狗也不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