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兩人搬到一起住以後,簡隋英發現李玉有時候挺能將就的。
說白了,算是 —— 挺“懶”的……吧。
是從什麼時候發現這點的呢?簡隋英不禁回憶起來。
哦,對!
是因為那對情侶杯。
剛買回來的時候那是一對情侶水杯,但用著用著,其中一個就總被掛在杯架上閒置著。
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李玉總是拿他的杯子喝水,美其名曰這樣隻需要洗一個杯子就夠了。
這倒也罷了,總之他倆誰也不嫌棄誰,用一個杯子還是兩個杯子的也無所謂。
反正無論是用幾個杯子,也用不著他洗。
發展到後來,早餐的時候,李玉就隻用一個碗或者盤子裝,無論他們是吃炒飯、煎蛋還是麵條。
倆人吃頓早飯得頭碰頭在同一個碗裡劃拉。而且一個人拿筷子,一個人拿勺,動不動就得互相幫助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