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份婚約以政治利益為基礎,情感為紐帶,四位當事人,太微、洛霖、潤玉、錦覓,簽字時都是認可的,而且看大結局,違背婚約的懲罰真實生效了。
首先,這份婚約當事人明確且認可。
婚約訂立時,說的就是天帝長子和水神長女。按這個故事的封建背景看,他倆就是婚約當事人。
太微意在拉攏水神,穩固權位。
水神畏懼帝權,優柔寡斷,他的應對方式是簽約但不生。(不生!hhhhh 你個老小子搞陰陽是有一套的!)
潤玉心甘情願。前期他處境尷尬,自保尚且勉強,這份空頭婚約對他來說是個保護傘,後期得知錦覓就是自己的未婚妻,他是十分歡喜的,願意為錦覓拚儘全力。
錦覓簽婚書時,雖然還有隕丹在身,同意婚約不是因為愛,但是她的目的也很明確:嫁誰不是嫁,她熟悉潤玉,潤玉人好,修為又高,她惦記著跟人家靈修漲靈力呢。
四個當事人各有所圖,非常現實的一場聯姻。
其次,這份婚約就不可能取消。
婚約的背後是天帝精心設計的利益製衡。旭鳳與鳥族穗禾,潤玉與水族錦覓(或是xx),權力中心與天界最大的兩股勢力兒女聯姻,同時,使兩個兒子實力相當,互相製衡,太微這個天帝的位置才能坐得更穩。
而一直虛張聲勢,要取消婚約的水神根本無法違背天帝。且不說天帝的手段甚多,水神本就膽小,連自己都無力反抗天帝的賜婚,何況他傻閨女還當眾樂不得地親口答應了。既無立場,又無膽色,他拿什麼反抗。
退一步想,太微原本是想用長子的婚事拉攏水族,而錦覓不僅是水神長女,身後還有整個花界,這塊肥肉不放到自家口袋,他怎麼睡得著覺。
潤玉不娶,他也得想方設法親自上陣。至於什麼法子,參見荼姚、花神、簌離and 等等。
但無論如何,太微都不會允許旭鳳和錦覓成婚,否則旭鳳得到鳥族、水族、花界的支持,又有荼姚這個心狠手辣的劊子手頭前開道,他這個天帝就算做到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