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親 季秋時是從裴思清口中得到此……(2 / 2)

沒站一會兒,人慢慢去了些,沈渝安抓好藥抬眼間一眼便看到了樹蔭下的季秋時。

飛快的將藥遞給病人,沈渝安便急忙朝季秋時跑了過來。

沈渝安總是如此,隻要見著季秋時,他總是會跑著過來,每一次,皆如此。

沈渝安臉上沁出汗,臉頰通紅,頭發也有些毛,季秋時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沈渝安的頭,“患者不顧了,沈庸醫。”

“季秋時。”沈渝安橫著眉,佯裝生氣,“你有眼疾得治。”

“膽大了?”季秋時冷下語氣。

沈渝安立馬慫了,“沒大,季秋時我錯了,我才有眼疾。”

冷笑一聲,季秋時望著沈渝安右臉下的那顆紅痣,低下頭道:“的確有些。”——眼瞎。

沈少爺大氣,從不與季小氣計較。

“季秋時等我一下。”

沈渝安跑回醫館,不知對著老郎中道了句什麼,惹得老郎中一聲大吼,沈渝安不為所動,說完就跑。

“季秋時走吧,反正這兒現在也用不到我。”

季秋時看向醫館中氣漲了臉的老郎中,“用不到?”

“嗯。”沈渝安十分確信肯定的點頭。

低笑幾聲,季秋時才道:“走吧。”

不忙著去挑選賀禮,季秋時先帶著沈渝安進了餛飩鋪,待沈渝安吃好了才不慌不忙的去店鋪中挑選。

季秋時帶著沈渝安先去成衣鋪定了兩身衣服,又在街上逛了一圈後,進入一家書鋪,沒一會兒便包著一隻筆出來的。

筆身由白玉製成,通體透亮,筆毫末端帶著些黑色,季秋時花了三十兩買下。

季大人算了算,自己月俸八兩,此筆相當於花了自己四個月的月俸,與沈渝安衣服花銷竟差不多,心意如此,應當已足。

與沈渝安逛街尤其麻煩,沈渝安總會駐足於一些無用東西旁,而後眼巴巴的盯著季秋時看,季大人總會敗下陣來。

一兩個時辰後,沈渝安才心滿意足的離開。

將買來的東西放好,季秋時換了身衣服,拿起拜貼,備禮,準備出發時,卻見沈渝安換上了那身穿過一次後便一直舍不得穿的。

平時寧願穿著舊衣,臟衣都不願意換上的衣服此時卻換上了。

沈渝安嬉笑著,小跑到季秋時麵前,拉著季秋時的衣袖,“季秋時,我要陪你去。”

季秋時被氣的一笑,“你無拜貼如何陪我去。”

沈渝安輕聲回了句,季秋時沒聽清,“我要去!”

“放手。”

沈渝安彆過臉,手拉的更緊。“可以帶的,我看過拜貼了。”

“以什麼身份?”

“未——未婚夫。”沈渝安害臊的脖頸都紅了,依然抬起頭,眼裡希翼的望著季秋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