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pter. 29 ……(1 / 2)

夜風習習,白薔薇和金玫瑰相伴而生在風中舞動著曼妙的身姿。王儲的宅邸亮著不算明媚的燈光,雷德和蒙特祖瑪懷著忐忑的心情,終於迎回了他們的主人。

“嘉德羅斯大人,您回來了。”

嘉德羅斯旁邊的金也讓兩位執事略顯驚訝,“金怎麼也來了,難道說……”

未儘的話語消弭在空氣裡,誰都看得出來金和嘉德羅斯的臉色都不好,前者是因為身體不適,後者則是因為心情不悅。但是剛剛的鬨劇造成的最後結果,是兩位金發少年都不期待的。

“雷德去收拾房間,祖瑪去準備熱水。”嘉德羅斯不想再提剛剛事,他和金之間的關係遲早會暴露,今晚的事情也不算是意料之外。讓嘉德羅斯不悅的是,儘管他用自己設了局,拉了格瑞下馬,金還是不願放棄這段不可能的感情。

湛藍的眼睛蒙上一層水霧,腦袋裡仿佛裝了一支交響樂隊,耳邊全是重金屬樂器發出的震耳轟鳴。金搖搖頭卻愈發神誌不清,被嘉德羅斯握在手裡的皮膚很燙,可金本人卻覺得自己深陷冰窖,從頭到腳冷得厲害。不知是不是回來的時候走得太快,金感覺不到腿腳的存在,下半身消失好似隻餘上身在懸浮在半空。

在金倒下的前一秒,嘉德羅斯眼疾手快攔住了墜落的鬆軟身體,將對方無力的雙腿撈進手臂,腳步不停地往房間走去,嘴上不忘吩咐雷德和蒙特祖瑪找一些藥出來。早在金出現的時候嘉德羅斯就察覺到對方的臉色不對,隨後的殺人對峙和爭辯刺激到了金脆弱的神經。如果不是嘉德羅斯覺得金需要休息,他一定會強行要求格瑞解除契約離開這裡。

金做了個夢,夢到了過去,夢到了姐姐。

那時的金還很小,沒經曆過什麼世間疾苦,也沒嘗過什麼舐犢情深。他隻是個被登格魯家買來的孩子,是在登格魯夫婦有了親生孩子後多餘的存在。登格魯家到底是貴族,在意外界的眼光,不能光明正大地拋棄金這個被他們千挑萬選領養的孩子,可也視他為無物。於是就在金懵懂之際,尚未來得及弄清現狀就已經慘遭遺棄。

有時堂而皇之的拋棄比不上心知肚明的遺忘刺痛人心。

但金是幸運的,他遇見了秋,那個和他一樣有著金發碧眼的溫柔女人。秋常常會把金抱在懷裡,給金唱悅耳優美的童謠,陪金一起入睡度過無數個清冷孤寂的夜晚。

同時金也是不幸的,因為秋要找的人不是他,秋要離開。

知道這個消息的金不知該擺出怎樣的表情,他不願再次被拋棄,不願自己依賴的姐姐離開自己。可他更不想代替彆人在秋那裡充當一個虛假的身份,他也不想給秋造成任何負擔。

小孩子總是藏不住心思,秋一眼看穿了金。女人輕輕揉著金的發頂,繼續留在金身邊,抱著他,唱著歌,和金度過了無人問津的一夜又一夜。直到金明白,他是被秋愛著的,即使秋要找的人不是他,他們之間的姐弟之情也不會因此而消失。

金被秋抱在懷裡,坐在草地上,眼前是一朵剛剛盛開的金玫瑰。

“姐姐,你要走了嗎?”

美麗溫柔的女人輕笑,眼裡夾雜在不舍糾纏裡的哀戚和眷戀,“對,我要走了,留給我在人間的時間不多了。”

“姐姐你要找的人不找了嗎?”

這是個借口,一個留下秋的借口。如果說之前金不希望秋找到那個人,現在金更希望秋為了那個人留下來。但現實不會憐憫一個孩子的無助,秋是真的要離開了,哪怕她沒有找到那個人。

“對不起,金,我必須要走了。光明力量正在衰弱,我沒法辦繼續留在人間,我需要回去,回到光明神的地方。”儘管不忍,秋還是說出了殘酷的現實,“姐姐想擺脫金一個事,可以嗎?”

“是幫姐姐去找那個人嗎?”

秋點點頭。

“嗯,”金挺起胸脯,像個即將披上披風拿起寶劍守衛公主的騎士那樣,“我會幫姐姐找到那個人的。他是姐姐重要的人,也是我重要的人,我找到他後一定會把他當做親人對待的。”

“謝謝你,金。”秋不舍地抱緊了這個依賴她的小孩,“金,我向你保證,我會回來找你的。”

金悄悄擦乾眼角的淚水,他扯出一個笑,“嗯,我相信姐姐,我會在這裡等姐姐回來的。”

“姐姐,你找的人是個什麼樣的人?”

“他是一朵玫瑰,一朵金玫瑰。他和你很像,在你見到他的時候會感受到心靈上的牽引,那時你就明白他是你要找的人。”

秋的話尚在耳邊,說話的那個人卻消散在了金身邊。

登格魯夫婦終於找到機會,假意把金被拋棄丟在貧民窟,在那裡金見到了在垃圾堆裡找東西吃的小男孩。小男孩比他小兩歲,身形瘦弱卻包含力量,金發金瞳與眾不同,明明是個孩子,但銳利的眼眸凶惡得像像叢林裡的老虎。在和他對視的那一刻金就明白了,他就是秋一直以來要找的人。

也是這個世界上除了秋以外,他唯一的親人。

“嘉德羅斯……”

金醒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在他身邊的嘉德羅斯,和回憶裡隻會發狠對他不屑的小男孩不一樣,眼前的嘉德羅斯輪廓深邃鼻梁高挺,眉眼鋒利了不少,臉上還有在黑彌撒留下的烙印。走馬燈一般的回憶從金的腦海裡一幕幕閃過,抓不住也看不清。夢境和現實的隔閡如此模糊,金分不清這一刻是夢境還是現實。直到他伸手觸碰到嘉德羅斯印著五角星的臉頰,他才明白這是冰冷冷的現實,不是存有溫情的夢境。

撐起酸疼的身體,金坐起來問道:“嘉德羅斯,我怎麼了?”

“你發燒了。”嘉德羅斯語氣不明,往金身後放了一個靠枕,拿過桌上的水遞給金,刻意不去看金脖子露出的似花瓣一樣的紅痕,“格瑞還真是煞費苦心,為了試探出我們的關係主動獻身,惡魔的底線一直都這麼低麼。”

金不由一滯,放下了水杯,“與他無關,我也在試探他的態度。”

嘉德羅斯眼神瞬間冷了下來,“我還是那個問題,那天你回登格魯家的時候,為什麼要召喚惡魔?”

“我們這邊有個惡魔不好麼,格瑞可以幫我們做許多事情。”

“你覺得很好嗎。”這不是個問句,嘉德羅斯有多厭惡惡魔金是知道的。不僅是因為曾經被當做祭品敬獻給惡魔,也是因為嘉德羅斯孤高自傲,不願屈服於惡魔的力量,更是因為他的至親要把自己的靈魂給惡魔,“格瑞在和你有契約的情況下還會對你耍心思,你真的覺得他會安安心心幫我們做事,和我們一起共同改變這個腐朽的社會?彆說笑了,他就是個惡魔罷了。不懂世間疾苦,不知人生磨難,不屑人類本身,他唯一在乎的隻有你微不足道的靈魂來填飽他空洞的肚子。”

金低下頭,手不自覺地握緊了床單,將上好的絲綢床單抓出數道褶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