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聞說書 “那客人上來就罵我一句……(2 / 2)

寧何氏看著手上的布條,心裡一陣顫動,良久才用帶了一絲哽咽的聲音道:“好,但你累著了就說,不要逞強。”

“嗯。”

寧景笑著應了一聲,看寧何氏下了田,他一把拉住默默從旁邊走過的柳靜秋,後者看過來,他微微一笑,從袖中又拿出兩條白布。

他拉起柳靜秋的手,那手纖細白嫩,像煮熟的雞蛋清,可是現在這雙手傷痕累累,左手大拇指上包著的布已經被血染出好大一塊。

寧景沒有說話,他用布仔細把那雙手包好,然後放下,自己又拿了兩條布,給自己包起來。

柳靜秋目光複雜的看著他,過了一會,就轉身下田。

真是麻煩,也不知道這個朝代有沒有手套賣?也許,這也是一個商機?

寧景想著,打算過兩天就去城裡逛一逛,看看這裡的商品,如果有手套就買兩副,沒有的話看看能不能做兩個。

他包好手,拿起鐮刀也下了地。

下午日頭更是難熬,隻乾了一會,汗水就順著額不斷滴落,還有些滑進眼中,頓時眼睛感覺酸澀。

寧景沒有乾過農活,不論今世還是前生,他以前就是個出身富貴的公子哥,從出生就有一輩子花不完的錢,和泥土地唯一的交流就是閒時養養花,就連拿鐮刀都是第一次。

雖然他速度比柳靜秋還慢,但好歹是三個人乾活,終於趕在日頭落下,他們家三畝地全部割完,稻子先放在地裡曬兩天,到時候再來運回家。

回到家時,三個人都像是水裡撈出來的,匆匆忙忙把飯燒上,就一個個排隊用曬好的水洗漱。

本來是想讓寧景先洗,寧景不肯,直接將寧何氏先推進去,隨後是柳靜秋,最後是自己。

做菜的時候,寧景又念叨著饞肉,寧何氏沒辦法,一狠心又切下一塊臘肉,炒了一個葷菜,三人美美吃了一頓。

古代的夏夜,晚風清涼,漫天星辰璀璨,銀河浩大夢幻,夜空乾淨的不染一絲塵埃,看得人心曠神怡。

寧景負手在院子裡看了一會兒夜色,才帶著一身微涼的氣息回了房間,柳靜秋已經乖乖躺在裡麵,蓋著薄被,雙手放在被子下麵,閉著眼,不知睡著沒有。

說來也是有趣,原主和柳靜秋成婚後兩人雖在一個房間,但是是分開睡的,原主睡床,柳靜秋打地鋪。

而且兩人到他穿越過來之前,沒有發生過關係。

也不知是不是原主這輩子癡迷柳和宜,對柳靜秋看不上眼,反而很有幾分厭惡,新婚之夜也不碰他,倒頭就睡,也不讓人上床,柳靜秋在凳子上坐了一晚,第二天夜裡就打了地鋪。

不過寧景自然不會如此,開始他還以為是柳靜秋性子烈,不願意和他睡一塊,從記憶裡找出原因後,就勸人到床上睡了。

於理,他們現在是夫夫,於私,雖然柳靜秋是哥兒,但在他眼裡也是個男人,睡一起沒什麼。

“睡了嗎?”

寧景清潤溫柔的聲音在房中輕輕響起,柳靜秋猶豫了一下,睜開眼半坐起身看他。

寧景一笑,對他輕輕招手,道:“過來。”

寧景把燭火拿近,坐到床邊,從袖中拿出一瓶藥。

他將柳靜秋的手拿過來,就著燭光將藥輕輕撒在傷口上,看了看這道猙獰的傷,道:“這兩天儘量避著點水,不然灌朧留疤了,就不美了。”

柳靜秋怔了一下,抿起唇,輕輕點頭。

寧景微微一笑,將他的手放回去,熄了燭光,上床睡覺了。

此後一連兩天,寧景都在家呆著,沒事就在書房看書,偶爾用毛筆練字。

他是會用毛筆的,因為他家老爺子最喜歡附庸風雅,為了從眾多子孫裡突出,寧家每個孩子基本都會練練琴棋書畫,寧景一手字就寫的極好,當初被老爺子誇了又誇。

隻是老爺子走後,可能覺得沒必要再爭了,寧景就很久沒有碰毛筆,沒想到現在又要拿起來,一時手還有點生疏。

等幫家裡背完稻子,寧景就收拾了一下,一大早上就起床,身邊柳靜秋還在睡。

他穿上一身青衫,頭戴方巾,手拿折扇,帶著自己僅剩的二十枚銅板,出了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