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因為殘缺而有的存在:貂蟬的身世之迷中……(1 / 2)

有關貂蟬的故事,很讓人莫名其妙的是,此美女不獨因為離間董卓、呂布二人而成為心智頗高的豔女之最,而且在斷續的史科和民間藝術、傳說中,與三國的著名英雄關羽相關聯。

有野史記載:貂蟬人本姓霍,無名,山西人,與名將關羽為同鄉。自幼人才出眾、聰敏過人,因而被選入漢宮,任管理宮中頭飾,冠冕的女官,故稱“貂蟬”官。因遭十常侍之亂,避難出宮,為司徒王允收留,並認為義女。其離間董卓、呂布後,被呂布納為妾,呂布死後,貂蟬被曹操帶回許昌,作為侍女留在丞相府中。關羽屯山約三事暫時降曹之後,曹操為了籠絡關羽之心,特賜美女十人,貂蟬便是其中一位,當關羽聽到貂蟬報出姓名之後,感其膽識,撩髯稱了聲“好”之後,閉目不言揮手令去,貂蟬聽後,明白關羽全其名節之意,回房後遂自儘而亡——這是互聯網上有熱衷於此的網頁貼子中的一段,所謂“野史”,實無出處,多是拚湊得來,如上麵這段故事,來自於京劇《鳳儀亭》。

當然,還有學者的專門考證。如學者孟繁仁觀點,其考證貂蟬確有其人,“姓任,小學紅昌,出生於並州(今山西)郡九原縣木耳村。15歲時被選入宮中,執掌朝臣戴的貂蟬冠,從此更名貂蟬。”“王允利用董卓、呂布好色,遂使貂蟬施‘連環計’,使呂布殺了董卓,之後,貂蟬為呂布之妾。白門樓呂布殞命,曹操重演‘連環計’於桃園兄弟,遂賜貂蟬於關羽。貂蟬為不禍及桃園兄弟,‘引頸祈斬’,被關羽保護出逃,當了尼姑。曹操得知後,抓捕貂蟬,貂蟬毅然撲劍身亡。”

對上述情況似有所映證的是,山西忻州東南三公裡處,確有元雜劇《錦雲堂暗定連環計》裡,有關貂蟬身世的介紹:“貂蟬對王允說:‘您孩兒又是這裡人,是忻州木耳村人氏,任昂之女,小字紅昌。因漢靈帝刷選宮女,將您孩兒取入宮中,掌貂蟬冠來,因此喚做貂蟬。”

隻是現在元雜劇《錦雲堂暗室連環計》劇本,並無所見,上述情況,卻被人傳遞般地引用。然而,“三國時並無忻州劍,當時忻州一帶屬太原郡陽曲縣,”“忻州地方文獻,也沒發現有關貂蟬的記載”(1)然而,不知是因為而有了木芝村,

還是木芝村本身確有真實的曆史來曆,該村確實存在。因該村早年盛產木耳,故名木耳村,後因村中槐樹下發現一株千年靈芝,遂改名木芝村。村中傳聞,早在貂蟬出生到三年,村裡的桃杏就不開花了,至今桃杏林依然難以成活。與貂蟬有羞花之貌有關。村中有已成廢墟的過街牌樓,前殿、後殿、王允街、貂蟬戲台和貂蟬墓,其墓塚現已夷為平地。現在的旅遊景點叫貂蟬陵園,占地4000平方米,四周圍是紅底黃瓦波浪式龍形圍牆,門簷上懸“貂蟬陵園”橫匾,兩側有“閉月羞花堪為中國驕傲,忍辱步險實令須眉仰止。”金文對聯。陵區北際內建拜月亭和鳳儀亭,台前有貂蟬像碑。南院建仿古建築20間,辟為“貂蟬塑館”,以及反映貂蟬“不惜萬金軀,何懼險象生”,驚天動地的一生。與此相互映證的,有山西定襄縣東南中零村,傳說中為呂布故裡。有“霍情泉”,“智擒赤兔馬”,“歪脖子樹”等民間傳說,都與呂布有關,所以民諺有“忻州沒好女,定襄沒好男”之說。

此外,還有源於《三國誌平話》,貂蟬向王允介紹自己:“賊妾本姓任,家長是呂布,自臨洮關相失,至今不曾見麵。”傳說其故裡為甘肅臨洮。陝西米脂說,認為貂蟬家在米脂。有陝北民謠:“米脂的婆姨綏德的漢。”康熙二十年《米脂縣·輿地第一·古跡》中載:“貂蟬洞,在(米脂)城西艾蒿灣(今艾好灣),亦俗傳也。”

與野史不同的,有關貂蟬的戲曲中,與關羽相關聯,竟成為一種不被奇怪的現象。如昆劇《斬貂》中,細述呂布在白門樓被曹操捉住斬首,其妻被張飛轉送給了關羽,但關羽顧其名節,乘夜傳喚貂蟬入帳,斬其於燈下。元雜劇《關公月下斬貂蟬》,與此大同小異,隻是多了曹操欲以美色迷惑關羽,遣貂蟬前去引誘關羽而被其殺死的情節。明劇《關公與貂蟬》,劇中貂蟬向關羽述說內心冤屈,述其施展美人計為漢室除害的經曆,贏稱關羽的愛慕,但關羽決計為複興漢室而獻身,貂蟬隻好懷著滿腔柔情自刎,以死來驗證自己的情操。另外,有關貂蟬善終的多種傳說中,有說關羽不戀女色,護送貂蟬回到其故鄉木耳村,而貂蟬至此心後,終身守節未嫁,終於成其貞烈,被鄉人建廟祭奠。近有新聞稱,成都北郊居民,68歲的老人曾興發稱於1971年拾得一塊古碑,其銘文略為:“貂蟬,王允歌伎也,是因董卓猖獗,為國損軀……隨炎帝入蜀,葬於華陽縣外北上澗橫村黃土地……”,這裡“炎帝”疑為“關帝”的訛記。此種證明,是以有關貂蟬乃關羽之妾,隨其入蜀的傳說為基礎的。

以上稗官野史和戲說雜談,在民間口口相傳讓曆史在時間拉上的一層又一層的帷幕後,那些演衍其中的故事情節,變得迷離。也許我們現在很難有暇於沉浸於其中,但要是偶爾定神於某種思考,就會發現,人們為什麼會憑想象,去繼補某段似真似假的遙遠的故事呢?儘管它的前後矛盾,漏洞百出,如中國《三國演義》學會理事,某教授稱,從社會子與民俗學的角度看,人證也是一種證據,曆史上應有貂蟬其人的存在,對貂蟬墓碑在成都出現過,做為物證,則顯然不是捏造,而有關貂蟬是暮年入川,還是死後葬於蜀的說,可能性均是存在的。(2)

《三國演義》是羅貫中根據“據正義,采小說”的原則創作的,但無可否認的是,貂蟬實乃一虛構的藝術形象。

有關羅貫中吸收了雜劇和《平活》等戲曲野史的情節主乾是實,其創作與曆史事完取得了邏輯上的一改。但現有的疑異是:曆史事實本身,就存在著近一步認識的必要。

值得我們開啟一種新的認識方向的某種啟發是,貂蟬形象為什麼會在後來的野史戲曲,以及民間傳說中,與武聖關羽相聯係?而這種聯係,對我們所接受的有關貂蟬形象的藝術之美,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?

首先,有關貂蟬究竟是被關羽斬於月下,還是被關羽救出,出家為尼,守節垂暮於村落的相關野史戲曲或傳說,是相互矛盾的和難以經得起推敲的。當然,我們這裡不是去考證它們,而是憑此會發現,以關公為護兄嫂,千裡走單騎之美名,源自於其忠勇而有德的行為體現,且“忠”和“勇”,皆為德目。

所謂德義之勇,是以德義為基礎的。“仁者必有勇”(《論語·憲問》)“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”(《論語·為政》)。

《中庸》把智、仁、勇稱為“三達德”。而忠信,則是守仁,行義之基顧。“君子義以為質,禮為行之,孫以出之,信以成之,君子哉!”(《論語·衛靈公》)。“君子有大道,必

忠信以得之,驕泰以失之。”(《大學·十章》)。由此可見,以忠而守仁,以能而章義之關羽,可謂以其行為,成為體現傳統道德觀的典範,故為武聖。

關於這一點,上述野史戲曲、傳說,並沒有改變對關羽的傳統認識,因此在與貂蟬這個藝術形象之美的聯係上,卻顯得矛盾起來,這似乎是可以理解的。

貂蟬以千金之軀,救國於難,以致“漢朝累世簪纓輩,不及貂蟬一婦人。”但畢竟貂蟬為女子。從華夏父係氏族社會確立至周代宗法禮會的形成,有《周易·係辭上》:“天尊地卑”和“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”,《列子·天瑞》:“男女之彆,男尊女卑,故以男為貴”,形成了男女不同社會地位之“男尊女卑觀念”觀念。

西漢董仲舒《春秋繁露》“大道貴陽而賤陰”的陽尊陰卑理論,曰:“天數右陽而不右陰”,並因此形成的社會倫理等級製度,確立了君權、父權、夫權的統治地位,其應為

這一思想的集大成老,被沿襲了幾千年。

因此,以關羽之武勇,更皆有如毛宗崗評《三國演義》中的三絕,更將關羽列為“義絕”之英雄,是千百年來人們所推崇的道德模範,與其為報曹操“禮之甚厚”之思,在袁紹遣河北名將顏良來攻時,即“紹遣大將軍顏良攻東郡太守劉延於白馬,曹公使張遼及關羽為先鋒擊之。“羽望見良麾蓋,策馬刺良於萬眾之中,斬其首還,紹諸將莫能當者,遂解白馬國。”(《三國誌·蜀書文·關張馬黃趙傳第六》),其置個人生死於度外,刺顏良於萬眾之中,義勇之舉,與貂蟬舍身以救國難的巾幗英雄之情懷,確有相同之處。

但貂蟬畢竟為女兒之身,僅以“男尊女卑”之傳統,更兼有貞節觀念中的汙點,實難與武聖人比肩。

將此二人聯係在一起的,源自於正史《三國誌·蜀書·關羽傳》注引《蜀記》中,一段來曆不名,有些讓人疑惑的記載;“曹公與劉備圍呂布於下邳,關羽啟公,布使秦宜祿求救 ,乞娶其妻,公許之。臨破,又屢啟於公,公疑其有異色,先遣迎看,因自留之,羽心不自安。”又言:“聯邦魏氏春秋所說無異也。”說是無出處,卻有《魏氏春秋》中也有這樣的說法。另有《獻帝傳》和《華陽國誌》等記有同一內容:“(秦宜祿)為呂布使詣袁術,術妻以漢室宋女。其前妻杜氏留下邳。布之被國,關羽屢請於太祖(曹操),求以杜氏為妻,太祖疑其有色,及城陷,太祖見之,乃自納之。”(3)但此處說的是關羽乞娶的是秦宜祿之妻,顯然不是傳說中所說的呂布之妻,更不可能是貂蟬。

然而,此處記載,即為正史,則無疑為許多野史戲曲及傳說,提供了依據。首先就是傳說關羽納貂蟬為妾之說。問題不在於此,而在於關羽欲占他人之妻的行為,實在有悖於人倫常理,並且,武聖人臉上貼的金,也會因此而被破壞。當然,也有後來者試圖掩飾這一瑕疵,並引證《三國演義》中“曹丕乘亂納甄氏”的故事。甄氏原是袁紹二兒子袁熙妻室,曹操攻破鄴城,曹丕隨軍開入,先跑到袁家,將甄氏據為已有,此事正史《三國誌·文昭甄氏皇後傳》斐注轉引《魏書》中即有記載,甄氏死後被追封為皇後。此外,還有劉備平定益州後也娶了同室劉瑁的寡婦吳氏,以及孫權不僅僅娶了陸尚的寡妻徐天人,而且論親緣關子,這徐夫人還是他的表侄女。以此可知,這種娶人婦為妻的行為在當時的社會生活中並不忌諱。但是,並不忌諱實不能等同於被認可,甚至等同於被推崇的行為,雖然自宋以後,關羽名聲才日漸顯赫,而且這一時代有名的,以至影響後世的宋明理學,“遏人欲而存天理”,有關“一女不侍二夫”的倫理道德觀,對此是不能接受的。

明鄭以偉有《舟中讀〈華陽國誌〉》詩曰:“百萬軍中刺將時,不如一劍斬妖姬。何緣更戀俘來婦,陳壽常璩誌總私。”此怨及陳壽和常璩存有私怨偏見。中華書局四庫備要本《三國誌》之《蜀誌》開卷,有清乾隆皇帝的一道上渝,亦是相同觀點:“關帝在當時,力扶炎漢,誌節凜然,乃史書所隘,並非嘉名。陳壽於蜀漢有嫌,所撰《三國誌》,多有私見,遂不為之論定,豈得謂公?……”由此而有元、明雜劇《關公月下斬貂蟬》,以及清代戲劇舞台上流行的《斬貂》。

這種情況也許是事實。東漢未年的三國時代至上而下(?)娶他人之妻的做法,以風氣而論,似乎隱略可見原始社會群婚或母係社會一妻多夫之製之遺痕。後世對關羽被認為不光彩的行為的可能,而去責怪《三國誌》之作者存有私怨偏見,都不能有很充分的說服力。

且不論“婦人貞潔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製義,從婦凶也。”(《易傳·象下》)“忠臣不事二群,貞女不更二夫。”(《史記·田卓列傳》)的貞節觀念,於先秦時代已有,並因此而體現出嚴格的父係社會婚姻製度,雖然反過來,讓男子從一而終,會導致凶事,但因此所強調的是夫權的絕對地位。至西漢,先有董仲仲舒的“三綱論”:“君臣父子夫婦之義,皆與諸陰陽之道。君為陽,臣為陰;父為陽,子為陰;夫為陽,妻為陰。”(4)後有《白虎通義》,將乾坤哲學作為夫婦關係的理論基礎。其中應該注意陽者惟一的父子禮會觀念的潛在。而且,從實行情況來看,如漢宣帝曾下詔,規定對不貞不節之婦,死後兒女可以不服喪,而表獎勵貞節婦已成為常倒。

“婦人不養舅姑,不奉祭祀,不下慈子,是自絕也。故聖人不為製服,明子無出母之義。”(5)